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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训环节专项督导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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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学校教学秩序,落实学校教学规章制度,确保实训环节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于第13周-第18周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训环节专项督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两级教学督导共同开展本学期实训环节专项督导活动。校级督导按照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的安排展开对应学院的实训环节专项督导活动,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在组长带领下负责本单位的实训环节专项督导活动。 二、督导内容 1. 实训环节的教师授课情况,包括教学进度表、教学材料、教学常规、作业布置、成绩评定等; 2.实训环节的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出缺勤、课堂反馈、作业完成情况等。 三、督导时间 1.专项督导阶段:第13周-第17周(2025年5月19日-2025年6月20日)。 2.反馈诊改阶段:第18周-第19周(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4日)。 四、督导要求 1.校级督导要根据实训环节的相关要求,深入实验实训场地,认真检查实训环节的教学情况,考查实训环节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与实训环节的授课教师做好互动交流工作,根据督导内容,于2025年6月20日前提交一份专项评估材料(附件1),为提高实训环节教学水平及教学管理提供参考意见。 2.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要根据本部门实训环节的教学计划做好教学自查工作,同时依据检查内容及校级督导的反馈材料,做好实训环节专项督导总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实训环节的教学质量。
附件1:《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项督导评估(教学督导)2025版》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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