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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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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教学督导工作应紧紧围绕人才培养中心任务,坚持“严肃教学、强化监控、维护秩序、提高质量”为宗旨,按照“监控督促、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整改落实”思路落实各项工作,本学期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要求,加强教学常规、强化内涵建设,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督导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督导职责,创新运用督导结果,推动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切实提升。 二、工作安排 (一)校级教学督导工作 1.课堂教学督导 (1)校级教学督导承担教师教学督导听课及评价职责,每学期每人随堂听课评课不少于15课时,包括不少于4次实践课程教学督导,原则上连续听同一教师的同一课程,即一次课连听几节只计1次。校级专职督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听课任务。 (2)校级教学督导应按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统筹(具体安排见表1),有侧重地进行听课评课。听课结束后主动与教师交换意见,帮助任课教师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同时填写相关评价表报送质控中心(评价表见附件1)。学期末汇总听课情况并提交《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听课评课结果汇总表》(附件2)。 表1 校级教学督导分工表1
2.专项教学巡查、督导 (1)校级教学督导配合教务处进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巡查及专项教学督导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质控中心组织安排校级教学督导进行专项教学巡查和专项教学督导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新教师教学能力考核 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新进教师名单,做好督导对接工作,参加新教师指导活动,跟进新教师教学情况,完成对接新教师不少于2课时/人的随堂听课评课指导,督促其提高教学水平。 新教师第一学期申请开课前,校级教学督导应协助质控中心完成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新教师试用期满前,校级教学督导应协助质控中心完成新教师试用期考核公开课或说课活动,做好新教师综合性教学评价与考核工作。(具体安排见表2) 表2 新教师督导安排表
4. 教师资格认定考核 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名单,校级教学督导按照质控中心安排,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二)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 1.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承担所在学院(部)教师教学日常督导听课及评价职责。原则上做到全覆盖听课评课,听课评课以一节课为单位,兼顾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课程。 2. 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应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培养,着重跟进近三年进校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参与新进教师的指导活动,完成新进教师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人的随堂听课评课指导,督促其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3. 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听课结束后积极主动与教师交换意见,帮助任课教师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同时填写相关评价表留档备查,学期末提交《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督导组听课评课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和签字盖章纸质稿。
附件1: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2: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听课评课结果汇总表 附件3: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听课评课结果汇总表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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