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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督导督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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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切实保障新学期教学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稳步提升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按照本学期教学安排,学生于教学周第一周(2月26日)正式上课,现将第一、二周教学督导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听课时间:2024年2月26日—3月8日 二、督导督查安排 (一)随堂听课 校院督导成员开学后,随机进入课堂听课,听课次数不少于2节。督评课过程中除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外,课后要对教师的教案、课件、学生点名册等必备教学资料是否带齐,填写规范性等情况进行检查。听课结束后,要与教师当面交换意见,并对教师提出有效建议。依据《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对所听课程进行督评打分,并且认真填写评价意见和互动指导。 (二)教学巡查 校院督导成员采取现场巡查方式全面开展课堂巡查,巡查内容为:教师上课是否准时、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教学态度是否认真、有无提前下课情况;学生到课率情况、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上课态度是否认真;教材是否到位、教学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教学环境是否整洁;实训室设备及实验耗材是否到位、实训室环境是否整洁等情况。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并认真填写《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巡查情况记录表》。 三、工作要求 校院督导成员在听课或巡查过程中,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并将相关表格电子稿及签字纸质稿于3月15日前报送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408办公室王海燕老师处。联系电话:13812517792。 附件1:《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2024版)》 附件2:《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巡查情况记录表》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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